拜會日期:115年9月30日

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托育、勞動團體於本次聯合拜會,就民間政策訴求與柯志恩交換意見。以下整理其社宅興辦、目標及相關議題回應。
一、社宅是否持續興建?
柯志恩表示,會持續興建社會住宅,地方政府也應承擔興辦責任。她認為,中央政策與補助調整會影響地方財務及原有規劃,市府需要在可執行的條件下提出目標,並持續向中央爭取支持。
二、社宅興辦目標值?
柯志恩的社宅政策是以任內興辦五千戶為目標,而長期目標則是朝向地方政府累計興辦達一萬戶。
她表示,提出目標需要核算財源,增加的統籌分配款及能否爭取中央一般性、計畫性補助,都是評估條件。她認為中央仍掌握相當財源,應對地方提供支持;地方有興辦意願時,不應因中央政策轉向而讓原有規劃難以延續。
在供給方式上,柯志恩支持透過容積獎勵鼓勵企業與民間參與,增加取得社宅的管道。會中也討論以都市開發回饋挹注住宅基金的可能性
三、其他議題回應
柯志恩提出,婚育宅比例希望提高至40%,並將育兒家庭承租年限延長至12年。她認為,若家庭只能承租6年,孩子在就學期間可能被迫更換學校與生活環境,影響成長與穩定。因此,政策不只照顧有0至6歲子女的家庭,也應延伸考量孩子進入國小後的居住需要。
對於社宅結合托育與兒童照顧的建議,她認為可以優先從高雄市地方興辦的社宅評估,中央社宅則再溝通協調。會中討論包括居家保母、臨時托育及學齡兒童照顧等方式;不同年齡層與服務型態有不同法規、空間及人力要求,仍須具體整合。
針對中央與地方社宅制度差異,柯志恩認為不應因興辦單位不同,就讓民眾面對不同規則與申請困擾。她支持與中央溝通,朝制度一致化方向處理,讓住戶有清楚的依循標準。團體另提醒弱勢入住機制的差異,相關調整仍需後續協調。
對於設置社宅服務站,柯志恩表示認同,認為服務不應只限於身心障礙者,也要回應多元住戶的需要。她以過去協助身障學生的經驗說明,每個人的條件不同,需要被理解與尊重;資訊諮詢、福利資源連結與生活支持,可作為服務站的功能方向。
對物管人員培訓的建議,她亦表示可以納入考量,讓第一線人員提高對多元住戶需求的敏感度。團體強調,培訓目的不是要求物管取代社工,而是讓人員發現問題時,知道如何轉介及尋找協助。
